发布时间:2008-03-14 01:10:29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关应急预案,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章、上级***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规定。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 县级***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源、***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源、***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按照本***定登记的***源、***区域,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县级***及其有关部门、乡级***、街道***、居民***会、村民***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物品、******、***性物品等***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应急救援***。
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由成年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
县级以上***应当加强***应急救援***与非***应急救援***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二十八条 中国***军、中国人民*********和******应当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第二十九条 县级***及其有关部门、乡级***、街道***应当***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会、村民***会、企业***应当根据所在地***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设区的市级以上***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应急通***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第三十五条 ***发展***事业,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
第三十六条 ***鼓励、扶持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门人才,鼓励、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台州市莱恩克警报器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主营产品:手摇警报器、电动警报器、防爆警报器、小型工业警报器、小型工业警报器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欢迎咨询...